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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校园出现甲流感 可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
  2009-7-4 9:56:54  新闻来源:四川日报  点击数:
 
  昨日(3日),四川省教育厅转发《教育部卫生部〈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(试行)〉》的通知,明确提出,一旦校内出现感染病例,可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,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。

    通知要求,当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时,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,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(或7天以上)的措施,同时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,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;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,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;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,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,中小学校和高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。

    通知明确提出,如果14天内,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感病例时,该班级可停课;如果14天内,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,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;如果14天内,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,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。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,自最后一例甲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。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,随时调整放假期限。

    学校复课前,必须对教室、阅览室、食堂、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。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,必须在恢复健康、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。 (记者张守帅)

 
作者:佚名   新闻录入:刘文峰    责任编辑:刘文峰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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